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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马鞍山市2018年智能制造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
各县经信委、区发经委、市开发(园)区经发局(部),有关企业:
为贯彻落实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》(皖政〔2017〕53号),大力推进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和示范引领作用,全面推进信息技术在产品研发、生产过程控制、经营管理、营销流通等各个环节应用、渗透和融合,鼓励企业智能化设备投入,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,提升我市制造业技术装备水平和质量效益,根据《马鞍山市智能工厂、数字化车间和数字化生产线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马经信技改〔2017〕383号),征集2018年智能制造项目。为做好此项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请各载体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通知有关企业认真参加项目征集。纳入《马鞍山市2018年智能制造项目导向计划表》的项目将优先获得相关专项支持。
二、各项目申报单位应如实填报项目信息,不得瞒报漏报、弄虚作假。否则将取消其本年度入库资格和项目申报资格。
三、所征集项目已完工或在2018年6月前完工,已获得省级智能工厂、数字化车间认定的项目不再征集。
四、请各载体单位组织项目申报单位认真填报项目导向计划表(见附件),及时汇总后于2018年2月5日前发送至市经信委技改科技科。
联系人:技改科技科 程双、陈晨;电话:8355972、8355676。邮箱:jmwjgk@mas.gov.cn。
马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2018年1月5日